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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啃老”的伦理困境

彭晓芸

“制度性啃老”的伦理困境

山东拟禁止"啃老"入法引热议

必须承认,“制度性啃老”是本人造的词。如果对一种现象的描述,需要一个新词,说明此类现象颇有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意思。中国社会当下存在的“啃老”现象,就带有过渡时期的特征,既不同于传统社会的家族财产传承,也不同于西方社会的高度个人化家庭模式。

“啃老”古已有之,传统社会,家业家产本来就是代际传递的,年轻一代结婚生子,终老于祖业,被视为传宗接代的荣耀,没人以为“耻”。尤其在宗族社会发达的时期,家,指的不是核心小家庭,而是根系庞大的家族。这时的“啃老”,不是制度设计,而是一个时代的文化传统和伦理关系,植根于农业文明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

当“啃老”成为制度设计

“啃老”成为一种制度设计,却是新现象。当“啃老”成为了制度设计的时候,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伦理关系,正在经历着瓦解和变化。于是,新的伦理困境和文化纠结产生了:观念在走向个体化,而制度却在把它使劲往回拉。

考察当下的制度设计,如果有一对适龄夫妻,收入中等,育有一个学龄儿童,这时,按照他们的正常收入积累,恐怕是买不起一套一线城市中心区学位房的。但是,制度捆绑了房产和儿童就学权利的关系,而现实中实施起来,却发现多数人都把这个难啃的“硬骨头”给啃了,房产并没有难倒多数夫妻,这又是为什么?啃老。多数人依靠父母的资助顺利买了房。

可以说,房产和教育权利的绑定,预设了这样一个前提:绝大多数人都能依靠“啃老”解决这个问题,看起来,制度设计简直是“三代同堂论”的铁杆支持者。

义务教育权利与房产直接挂钩是一种固化“啃老”的制度设计,而饱受诟病的中国博士生待遇也隐含着同一逻辑。国外的博士生被视为完全个体,奖学金相当于一份正常工作的薪水,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支撑得起结婚生子所需,而中国的博士生,还在被当成未成年人看待,需要填写父母经济状况,被预设为读博士一定可以“啃老”,靠家庭资助为主,学校发放的生活补助只是杯水车薪。

其他领域类似的制度设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寻常可见。换言之,制度预设了“啃老”的伦理正当性,并将原来还仅仅是一种文化的“啃老”现象,以制度的方式给持续强化了下来。

这看起来与提出“个体化”概念的贝克夫妇所警惕的,方向截然相反。贝克夫妇认为,欧洲社会陷入了过于依赖福利国家提供的保障和财富才能维持“本体论意义上的安全感”的“制度化个人主义”悖论式发展。

当然,贝克并不否认“个体化”的内在价值,他以颇具哲性思考的文字,洋洋洒洒总结了“在失控的世界中为自己而活”的十五条重要性,其中有一条是这样概括的:“在后现代情境下,为自己而活意味着一个人能享受极高的自尊”。

自尊,这是“为自己而活”的核心价值。然而,啃老似乎全然不“自尊”。“啃老”这个词的出现,与“剩女”等词汇逻辑雷同,都带有贬抑鄙夷之意,要么“等靠要”,要么“没人要”,在言说者的价值坐标中,大概只能当“三等公民”。

这就是悖论的所在,“啃老”被制度鼓励甚至巩固下来,而文化观念却已发生变化。

代际关系与“孝文化”:

以“80后”子女与“50后”父母为代表

在全球化和信息革命的驱动下,社会的开放性和亚政治化带来了国族政治的去政治化,一个去传统的个体化进程在势不可挡地铺陈开来。

人们继而发现,“为自己而活”是一场关系革命,需要全新的人生逻辑,从父辈那里继承下来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惯习已经失去经验效用。这表现在个体与社会、个体与组织、个体与家庭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都面临着新的调适和变革,没有一套既定模式可以沿袭。

在上述一系列关系中,代际关系是与“啃老”现象直接相关的一组,也是文化意味最强的一种伦理关系。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文化”源远流长,今天复兴传统文化的声音中,就不乏对孝文化的极力推崇,“埋儿奉母”标语在公共空间的出现是其极致表现。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发表文章称:“孝就是使带给父母的满足效用最大化。譬如,让父母丢面子,就是‘不孝’——这涉及到了子女的行为对于父母心理和精神的影响。最大、最高的孝就是在符合法律和伦理的前提下使自己的行为给父母带来最大的精神满足,譬如人生成功、光耀祖先。”网友评论说:“我没考公务员,让父母没面子,我不孝”,“我离婚了,让父母没面子,我不孝”……从网络舆论来看,专制式的愚忠愚孝文化,早已没有了市场,得到的是一片讥笑之声。

话虽这么说,但在很多具备国际视野的学者那里,虽然反对愚忠愚孝文化,但他们对“孝文化”的缅怀之情溢于言表,贯穿在他们的学术研究当中。旅美人类学家阎云翔在其著作《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当中,比较了中美两国年轻人的啃老现象,对中国年轻人的观念作出了倾向性的批评,认为中国的年轻人没有美国的年轻人那么独立,虽然美国的年轻人也接受父母的资助,但主流的个人主义意识形态并不鼓励年轻人从父母口袋里拿钱。此外,在情感上,阎云翔同情下岬村的父母们,他这样描述道:“很多老村民告诉我,他们并没有被年轻人的说辞所愚弄,很清楚年轻人的真正动机是什么。但是,他们还是向年轻一辈做出了让步,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父母心’。‘父母心’意味着父母对孩子无尽的爱与仁慈,这是父母愿意为孩子操劳的最强烈动机。不管孩子如何让他们失望,甚至辜负了他们的爱与关怀,父母仍然十分关心子女的幸福。”

这段道德意味极强的描述,只是看到了代际矛盾的一个浅层次的表象,却没有进一步论述中美代际文化差异背后的制度构成。其实,论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比美国更强调“孝道”,中国甚至立法强调“孝道”,把“常回家看看”这种个体生活安排上升到法律高度进行强制,杭州等地甚至立法禁止“啃老”。可以说,带有强制性的“孝文化”是中国所特有的,也因此,“啃老”的中国年轻人在道德上的压力,并不比美国年轻人小,甚至要更大。这是因为,美国的福利制度保障,使得年轻人即便阶段性地“啃老”,也被视为一种相对平等的互助,而不是施恩意味十分强烈的父母之牺牲。美国的父母们也较少像中国的父母这样既要出手帮助,又牢骚满腹地抱怨年轻人不知道感恩。

为什么美国的父母们看起来要从容些?为什么中国的80后和他们的50后父母的代际矛盾如此突出?豆瓣甚至有一个专门控诉父母的小组,叫“父母皆祸害”,聚集了八万多自称“小白菜”的年轻人,他们在小组自诉遭受到的来自父母的各种心理伤害,并探索化解之道。

这看起来不像是一般性的代际鸿沟,并不仅仅是时间的线性差异,而是有着深刻的、特定的时代背景。“80后”的父辈,主要是“50后”,也就是学者阎云翔这一代人。“50后”的人,成长于文革当中,并由于文革经历过“中断学习--恢复高考”的历史大变故,他们被急遽分化成为精英和失意者。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的一批人,此后纷纷成为各个领域的精英,而没有参加高考或考不上的那一拨人,遭逢了时代的裂痕及创伤。后者这一拨人,成为了对时代遽变恐惧而又怨愤的一代人,体现在他们为人父母的心态上,也就不那么平和与从容,他们的焦虑情绪与专制作风,与成长于改革开放的“80后”子女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而农村父母更甚,他们还生活在“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中,他们是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难以覆盖到的一个孤立无助的群体。当他们看到“养儿防老”的构想在时代裂变中日渐破灭,养儿甚至还成为了“蚀本生意”,还要支付数额不小的彩礼为儿子操办婚事,这时候,难以要求他们像养老无忧的美国父母们那样豁达平和,无怨无悔。

如果看不到制度设计的内在影响以及时代激变事件留下的烙印,脱离制度背景、时代情境地去作道德评判和情感投射,则难以对代际关系的伦理困境得出公允的社会学人类学观察和道德评价。

“啃老”与婚恋观念变迁

“制度性啃老”的普遍存在,不仅影响“父母---子女”这样的血缘关系,还影响着一代年轻人的婚恋选择和情爱观念。

“制度性啃老”意味着个体生活的最低成本被人为抬高了,其中,房子成为了最大的支出项。如果租房能够获得同等居民待遇,“结婚必须有自己的房子”这样的文化观念,也可能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土崩瓦解。这是因为,在传统的乡村社会,年轻人结婚并不需要另置产业,在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房子中即可拜堂结亲。这虽然也可以说是“啃老”,却并不增加多少额外的成本。在传统社会的婚姻文化中,一门婚事的缔结,成本主要是聘礼和嫁妆,而这是依据各家条件自由约定的,并没有政府的权力资源参与强力捆绑。

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从乡村到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变化了,政府变得强有力,也能够更加系统地提供公共服务,这时,迁徙的城市新移民,就需要为这些服务和资源买单了。因此,政府希望能够有更多新居民购房,投资当地的经济建设,这是没有错的。关键的问题在于,确保公民最低限度的生存需要、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是政府最基本的政治伦理。这个伦理设计,必须把年轻人不需要“啃老”作为基本条件来衡量,而“啃老”应被视为公民额外的私人安排。如果以此为基点,就很容易核算出,一对年轻夫妇买不起房,而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必须享受义务教育,是常态的城市新移民状况,将教育资格、独立成户(有些城市规定结婚必须把户口从集体户迁出,而独立成户则需要有房产)与房产捆绑是一项多么不正义的制度设计。

从结婚到子女入学,系列的制度设计都在把年轻人往“啃老”的路子上赶,一些研究者则试图从道德上为年轻人的“啃老”开脱,给父母资助子女购房这一行为选择赋予积极价值,如钟晓慧、何式凝发表于《开放时代》的文章。该篇文章认为,父母在购房行动中是“积极父母”角色,“父母为独生子女购房,是建立协商式亲密关系的实践过程”。文章认为,“积极父母在三个方面对子女有孝道期待。第一个是参与期待。即希望子女愿意向父母坦诚小家庭事务,在共同协商中接纳父母意见。第二个是回馈期待。哪怕是经济条件不错的父母,也期待子女有金钱物质方面的回馈,并将此理解为两代人感情亲密的象征。第三个是空间期待。对父母们来说,最理想的居住模式是在‘一碗汤的距离’内与子女比邻而居。”

文章进一步认为“西方文献中的亲密关系概念,讲的是夫妻之间的、横向的、去物质化的关系,因此强调相互倾诉、语言表达、情感体验。而中国家庭的亲密关系,在实践形态上包含了三代人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不脱离物质利益的共同决策与情感寄托”。

上述分析事实上已经承认了父母的经济资助是期待回馈的,这个回馈包括对子女人生大事的共同决策权,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精神照顾。也就是说,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95年后的今天,国人不仅在观念上没有走出大家族,而且,在制度设计上,比过去时代还更加强化了年轻人与父母的关系,从经济权力上确立了家长制的权威,使得“啃老”不仅仅是个人生活选择,还是一道非常强有力的制度屏障,以经济统治了年轻人的人生。

正是因为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得新一代年轻人看似走出“包办婚姻”的牢笼,实则进入了新的桎梏:在强大的经济压力之下,他们往往不敢听从心灵的声音,而是服从于房子的召唤。于是,婚嫁中,男方或男女双方必须有房子成为了新的“婚姻不自由”。

当西方社会在讨论更好的伴侣关系是注重精神的私密分享的伙伴式伴侣,而不是哪一方经济占据统治地位的统治式伴侣关系,当贝克夫妇在《个体化》一书中描绘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后家庭时代”的到来时,中国式婚姻却在“房子---户籍”的一系列“制度性啃老”设计里与父辈纠缠不休,唯独没有能够享受到贝克提出的“为自己而活”的人生快意。

在这种条件下,年轻人常常抱怨他们并不能充分享受爱情,爱情总要让位于房子和经济利益的计算,他们甚至在30岁就显得暮气沉沉,为了一套房子发誓不再去爱,认命了,与合作买房的那个人好好过日子吧。

于是,新一代的婚姻,实际上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合作买房城镇化运动。

制度的道德与观念的倒退

为“制度性啃老”披上温情脉脉的面纱,把代际冲突中本质的结构性因素忽略不计,而去着力于谴责某一方(如阎云翔对“孝文化”的眷恋,对年轻人的批评),或哪一方都不谴责,做“和事佬”(如钟晓慧、何式凝文章对啃老现象的美化),这些视角都有些因小失大,对制度设计将对人的伦理观念所产生的致命影响避而不谈或轻描淡写,这些都不能准确回应贝克关于个体化进程的洞见和忧虑,不能有效地提炼出中国式的个体化问题。

人类学家许烺光早在1948年提出对中国式个体化路径的忧虑,在他的经典之作——《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中,他认为中国的文化人格受五种因素影响而形成:1.家庭生活中以父子关系为轴心;2.因强调男女有别而形成的两性之间的紧张;3.将儿童作为成人来培养的育儿方式;4.四世同堂的大家庭理想;5.父母的绝对权威和权力。

许烺光批判了这种文化人格对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阻碍,对个人解放的束缚。

今天,如果制度所起的作用是强化文化传统中那些严重滞后甚至阻碍时代道德进步的观念,不得不说,这个制度的方向可能是值得反思的。

“制度性啃老”趋势的发展,便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它影响的可不仅仅是代际关系和婚姻关系,更为要命的是,它还深远地影响了年轻人的创造力发挥,也就是一个民族的创造力。

近日的媒体就有这样一则新闻,报道叙述:“以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研究员齐俊桐为代表的一群80后研究者,将我国旋翼飞行机器人多个关键技术推进到世界先进水平。其实齐俊桐是个啃老族,经常需要父母支援。啃老归啃老,他拒绝了多家企业开出5倍的高薪。齐俊桐说,那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希望飞行机器人技术能不断往前走”。

这样短短一则新闻概要,就展示了社会的主流舆论认为,啃老是可耻的,但是——他好歹是做出了成绩……也就是说,我们善于把制度的不完美转嫁为个体的道德不完美,进而忽略制度产生的结构性掠夺。

与贝克担心福利制度把个人喂得“太胖”的忧虑不同,在福利还远未能满足公民基本需求的社会,我们需要担心的是,制度是如何阻滞了个体化进程的?伦理困境又是如何在制度的夹缝中日益突现的?系列的观念变迁又是如何遭遇了反复甚至倒退的?出身于30年代的学者资中筠就曾不无忧虑地认为,今天的性别平等状况,在某些方面,是出现了倒退的,尤其是在经济利益和消费主义的裹挟之下。

“啃老”本身不是新问题、新现象,而“制度性啃老”才是值得关注的事关政治伦理的社会问题。古今中外,不乏“啃老”者,康德住着外祖母的房子成为大哲人,钱钟书在钱氏家族的庇护下成为学问大家,多少文豪、艺术家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靠家庭或友人资助成就免于贫困恐惧的伟大创造。人类的智性生活,本身就隐含着为有天赋者提供更多社会支持的德性追求,因为,创造本身才是目的,而维持生存仅仅是手段。

“啃老”竟然成为一个伦理上严重“失德”的事情,不是因为“啃老”本身,而是因为这种新的“啃老”夹杂着万千个不愿意,不是人的自主选择,而是制度裹挟下,对上一代人的透支。于是,“制度性啃老”遭逢“孝文化”,成为伦理关系的一个新困境。

为自己而活,独自设计自己人生的逻辑----这些美好图景的实现意味着这是一个社会的自反过程,充满着风险与危机、机遇与冒险、贪婪与满足、对话与冲突、协商与妥协,也即是说,推进个体化进程应当是“有道德的政治”许给社会成员的一项承诺。个体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生活,首先就是拥有选择权,这个选择权包括“啃老”或“不啃老”,包括如何处理代际关系和婚姻关系,而不是被强制套入一个家庭主义、家庭中心却扼杀个人自主性的牢笼,那将是政治伦理对个人最大的亏欠。

作者系中山大学哲学系在读博士生、媒体特约评论员

版权声明:刊于《南风窗》2014年第22期。读者传阅转载请注明出处,媒体机构及商业用途转载需征得原刊发媒体及作者本人的同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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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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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供职南方报业、时代周报、凤凰网、央视经济频道等媒体,现为中山大学哲学系在读博士生。 本人原创作品,如有商业用途(包括纸媒、电视、网站、移动客户端)转载,须经本人授权同意并支付稿酬。 联络方式:微博私信或微信公众平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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